丽水交通运输简报2014年(第29期)

2014-08-12 10:58: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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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交通运输简报
                                        
2014年(第29期)
(总第311期)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7月28日 
 
 
丽水市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建设专刊《清风》
(第7期)(总第12期)
 
本期目录
廉政要讯:王岐山: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持续强化巡视震慑作用
廉政时评:慎“好”是一种为官操守
史海钩沉:孔子说廉:贪于味不让,妨于政
警示案例:拿与不拿,犹豫中伸手
 
廉政要讯
王岐山: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 持续强化巡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16日出席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讲话。他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中心任务,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强化震慑,发挥利剑作用,使顶风违纪者收敛,让伸手的人收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王岐山指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听取汇报,提出明确要求,为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立场方向就是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当前目标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强化使之“不敢”的氛围。做好巡视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站稳立场、把握方向,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发挥更大威慑力。
  王岐山指出,要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巡视前要做足功课,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在腐败问题上,要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四风”问题上,要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也要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发现顶风违纪行为。在纪律问题上,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要重点发现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备干部和“裸官”等问题,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査工作。选好人、用对人是头等大事,选对一人、造福一方,选错一人、贻害无穷。
  王岐山强调,逐步实现巡视全覆盖必须转变方式、创新方法,在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深入探索专项巡视。专项巡视可以针对一个地方、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某个方面、某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特点。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要有思考、有分析、有判断,从个别中发现一般,找出共性问题,分类处置、用好巡视成果。
  王岐山要求,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巡视队伍。巡视越深入,越是考校巡视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巡视干部要珍惜中央赋予的权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应该发现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报告就是渎职。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
  
 
 
 
廉政时评
慎“好”是一种为官操守
《韩非子》中载有这样一个故事:齐桓公特别喜欢紫色的服装,结果“一国尽服紫”,齐国上下从大臣到百姓竞相做模仿秀,向齐桓公看齐,以衣紫为荣,紫色布料价格自然水涨船高。齐桓公对此甚感忧虑,管仲便建议他从自己不穿紫色衣服做起。很快,齐国境内没有穿紫色衣服的了。
《东周列国志》记载了另外一个故事: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之后,为了东山再起,越国大臣文种曾向越王勾践献计:“今志在灭吴,必先投其好,然后得制其命”。在文种的辅助下,勾践频频向吴投以所“好”:吴国的副将贪财,勾践就送去珠宝玉器,使之为其说好话,以背其主;吴王夫差喜欢美女,勾践就送去西施,使之日夜作乐,以丧其志;吴国打算造姑苏台,勾践就送去良材,使之设计加高加大,以劳其民伤其财。果然,吴国终被越国所灭。
古人云:“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又云:“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作为领导干部,如果一味地沉溺于个人爱好尤其是不良嗜好而不能自拔,那将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不少人为了达到腐蚀拉拢和利用他们的目的,到处打探领导的嗜好,以便投其所好,打开缺口。你嗜吃喝,就有人投之以美酒佳肴;你嗜色舞,就有人投之以粉黛霓裳;你嗜吹捧,就有人投之以花言巧语;你嗜豪赌,就有人奉上万千钱财,如此等等。结果在诱惑面前,一些官 员就禁不住考验,逐渐失去理智,不知不觉间就上了贼船,让自己掉进了“温柔的陷阱”,以至于越陷越深,难以脱身,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为人所不齿。如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就有一句“名言”:“不怕什么法规、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这也是他把一些党员干部“放倒”的“经验总结”。
  可见,领导干部对所“嗜”所“好”不可不慎,一定要“好”之有益、“好”之有度、“好”而不露,切不可为欲望所左右,否则,只会给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最终被嗜好所折腰、失节、丧志,干出违反党纪国法的错事傻事来。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慎“好”不仅体现了一种谦虚谨慎的做人态度,更展示了一种严格 自律的为官操守。
  平心而论,人之所“好”,有上下优劣之分和高雅庸俗之别,在一定程度上往往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价值追求和思想境界。作为领导干部,务必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正确选择个人爱好,积极追求高尚高雅之“好”,主动摒弃卑下庸俗之“好”,尤其对于那些投其所好之人,更要明察慎对。
  如此,才能始终保持“财贿不以动其心,爵禄不以移其志”的品行,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廉洁,才能坚守“良将不怯死以苟免,烈士不毁节以求生”的操守。
 
 
 
史海钩沉
孔子说廉:贪于味不让,妨于政
孔子说:“贪于味不让,妨于政。”(《大戴礼记·四代》)意谓贪恋美味而不加克制,就会妨害政事。  
  公元前484年,68岁的孔子结束了周游列国的生活回到鲁国。此时,年轻的鲁哀公不时向孔子请教一些为政的问题。一次哀公问孔子,希望能够去掉妨害政事的毛病时,孔子一口气列举了十二种,这是第一种。  
  孔子把“贪于味”列为妨害政事的十二种毛病之首,也曾明确地提出“不为酒困”(《论语·子罕》)的要求,可见春秋时期官场上的吃喝风也很盛行,所以才引起了孔子的重视。
那么今天的社会现状呢?
曾听说这样一件事:有一个贫困县,为了招商引资,不惜动用有限的财力招待前来考察的客商,几天时间里山珍海味不曾间断,中午书记陪,晚上县长陪,在酒桌上十人对二人,轮番敬酒“轰炸”,结果把客商给吓跑了。如此“热情”挥霍,不仅使有限的政府财政雪上加霜,而且使投资环境更加恶化,又怎能达成初衷?  
  前些年,报纸上报道了某县一位“三贪书记”,此人贪权、贪钱、贪色,这个县一年的财政收入不足一亿,而他能浪费半亿。至于公款吃喝,反而都不值一提。老百姓说,他有家,却不曾在家吃饭。  
  在上世纪60年代的三年困难时期,焦裕禄只身来到了兰考车站,面对外出逃荒要饭的父老乡亲,他心如刀绞。为了改变这种不时饿死人的贫困局面,他决心治理沙荒,为民造福,为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同样是县委书记,想想焦裕禄,难道那位“三贪书记”不感到汗颜吗?
  宋代陆游有一首《关山月》词写道:“朱门沉沉按歌舞,厩马肥死弓断弦。”谴责南宋豪门高官醉生梦死,不思抗敌。试想,整天醉生梦死,毫无忧患意识,哪有不败亡的道理?
  中国是个礼仪大国,迎来送往本也人之常情,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却不同程度地变味了。所以,中国招待客人的宴请办法,必须改革,原则应该是热情、合理、不浪费。动辄几千元、上万元,山珍海味堆满一桌,十之八九都浪费了,实在不应该。
  荀子说:“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荀子·君道》)意谓源头清澈,那么下面的流水也清澈;源头混浊,下面的流水也混浊。要改变“贪于味不让”的不良风气,看来还得动真格,从上级开始,一级抓一级才行。
 
警示案例
拿与不拿,犹豫中伸手
2012年底的一天早上,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石礁社区的居民发现,种在路边的绿化树一夜之间少了很多,而更有细心的居民发现,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张仕洋一家人正在自己家的地里种树,张仕洋家种的树和路边消失的树很像。
有居民当即向媒体和当地政府反映此事。2013年1月,定海区纪委委托双桥镇纪委就此事展开调查。让人没想到的是,张仕洋开口交代的第一件事,不仅与“偷树”有关,居然还事涉双桥镇副镇长黄舟奇,他们共同在该社区青苗款补偿事项中套取国家资金。随着调查的深入,黄舟奇更多的问题浮出水面。
2008年10月,双桥镇汽车城一期土地征用基本完成时,张仕洋找到黄舟奇,提出清场平整工程由他儿子来承包。虽然黄舟奇并未承诺什么,但他还是在向上级汇报时为张仕洋的儿子说了好话。
张仕洋儿子的挖掘机顺利进场施工了,到2009年完工后共获得结算的工程款17万余元。
帮忙总要回报。事后,张仕洋的儿子到黄舟奇办公室,将1万元现金放在黄舟奇办公桌上。
黄舟奇很明白这笔钱意味着什么。他马上打电话给张仕洋,并于当天到张仕洋办公室,把钱还了回去。但张仕洋却说:“这是我儿子给你的,你就拿着吧。”推来推去,黄舟奇最终还是将钱收了,但他一直将钱随身带在包里,并没有使用。
一个月后,当黄舟奇跟表哥说起此事后,表哥立即表示这样做不妥,必须还掉。于是,黄舟奇和表哥一起到张仕洋家还钱。看到张仕洋不肯收回,黄舟奇的表哥义正词严:“你给他这钱,你是在害他。”张仕洋最终把钱收回。
尽管还掉了钱,但黄舟奇的心理却怅然若失。案发后,黄舟奇坦言,此事确实让他心理起了变化。拿与不拿,一直在心中博弈。
“盛情”难拒:拿了还,还了拿
“张仕洋给过我2万元,但听到周边乡镇有干部因贪污被拿下,我心中害怕,又还了。后来,他说放在抽屉里,等以后给我……”——摘自黄舟奇案《询问笔录》。
发生在2010年初,双桥镇汽车城一期宕渣回填工程款及管理费全部结清后,张仕洋与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来到黄舟奇办公室,当提到清理场地垃圾时,张仕洋开玩笑似地说:“黄镇长,我们俩管理场地太辛苦,清理垃圾费用给我们多开点呗,要不香烟啥的给我们弄点,到时候也请你吃吃。”
“别的钱没有办法动,要不我以宕渣回填工程款的名义支付给你们这笔钱吧。”看着“老朋友”,黄舟奇一时心软。
之后,黄舟奇拿着张仕洋以石礁社区名义开具的一张金额为87811元的票据,签批后将钱划入石礁社区账户。为了再把这笔钱从社区账户套取出来私分,在张仕洋指使下,那名社区工作人员让其儿子以个人名义从税务机关开具了一张金额一致的工程款发票,最终将钱套取私分。钱到手后,扣除税费等还剩8万元。张仕洋交代“手下”将2万元送给黄舟奇。
在向纪委办案人员交代此事时,黄舟奇说得很清楚:这笔钱是批给石礁社区的工程管理费,归社区所有,我却将其“友情”报销私分。
然而,出乎张仕洋意外,事隔一年后,黄舟奇来到他家里,将一包东西递给他,说:“东西帮你放着了,现在还你。”张仕洋打开一看,正是当初送出的2万元。
“2011年,听到周边乡镇有干部因贪污被拿下,我心中害怕,就把2万元还掉了。”当纪委追问当时为何会有还钱的行为时,黄舟奇如是回答。
张仕洋了解黄舟奇的“谨慎”。他给黄舟奇吃了颗“定心丸”。张仕洋表示自己即将退休,这2万元先替黄舟奇保管,待退休后再拿给他,这样就没人说什么了。黄舟奇终于不再推让,会意地一笑,连连说“盛情难却”。
心存侥幸:想拿不敢拿
“我主要考虑石礁社区很复杂,一直有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张仕洋。我是想等他退休了再过去拿就安全了。要是万一被纪检、司法部门查到,也可以推诿一下。”——摘自黄舟奇案《询问笔录》。
黄舟奇的想法渐渐多了,有时他觉得不弄点“外快”花花显得没本事。从害怕、拒绝到主动,黄舟奇在犯罪的路上已越走越远。
2012年初,在张仕洋的办公室聊天时,黄舟奇主动提出:“想弄笔钱花花,不知有什么好的办法。”
“趁汽车城二期土地征用,冒领青苗补偿款还是可行的。”听到张仕洋的办法后,黄舟奇说:“到时帮我操作一下。”
到了5月份,黄舟奇和张仕洋再一次谋划此事。张仕洋说可以用他叔叔张某的户头,进行申报青苗附属物套取补贴。张某是孤寡老人,年纪大了,到时给他一点钱,叫他来签字就可以了。黄舟奇点头同意,两人打算先弄个十几万,并商定黄舟奇拿10万元,其他归张仕洋支配。
之后,二人开始联手操作。一个月后,张仕洋打电话给黄舟奇:“那笔钱已到手,一共18万多元,在我这里,你来拿一下。”
黄舟奇心里暗喜,对张仕洋说有空就去拿。又过了两个月,张仕洋见黄舟奇没有来取款的意思,再次打电话催促,黄舟奇还是不动声色地表示“最近忙,一有空就去”。就这样,一直到10月份,张仕洋快要退休,几次催黄舟奇去拿,但黄舟奇嘴上说好,却一直没有实际行动。
黄舟奇并非不想要,但这么大一笔钱,他想拿得“放心”。他心里一直打着算盘。
在被定海区纪委调查期间,黄舟奇坦白,他就是考虑当时石礁社区不少人向上级有关部门上访举报张仕洋,想等他退休之后再去取回这笔钱。
案发后,张仕洋交代,给黄舟奇的这笔钱,连同黄舟奇先前还的2万元,他一直小心翼翼地存放在2楼卫生间里。事后,执法人员从卫生间抽水马桶后面搜到了用纸袋包得严严实实的4包钞票。
吃点、用点、占点:习惯成了自然
“随着时间推移,我接受吃请、娱乐的次数不断增多,对吃点、用点、占点,认为这就是我应享受的生活。”——摘自黄舟奇《悔过书》。
俗话说,习惯成自然。
2012年3月,黄舟奇在跟张仕洋聊天中,透露有些在KTV的消费还没报销。张仕洋立即问了数额,并表示可到他工作的石礁社区报销。
过了两个月,张仕洋主动打电话给黄舟奇询问其有没要报销的消费,黄舟奇表示有1万余元。张仕洋在电话那头小声说:“我给你留了2.5万元,到时你来报好了。”
几个月后,黄舟奇主动打电话给张仕洋,要求其帮忙把消费的账单处理一下。就这样,黄舟奇3张账单共计1.4万余元由石礁社区“解决”了。黄舟奇心中很是得意,暗道“还是朋友多了路好走啊”。
可黄舟奇还没得意多久,张仕洋经人举报被纪委找去谈话。黄舟奇真的害怕了,他立即向自己的下属借钱,把石礁社区替他支付的KTV等消费还上了。
窟窿暂时堵住了,但下属的钱终归要还,黄舟奇这次自己动起了歪脑筋。
2012年10月,黄舟奇以修复双桥镇某块汽车道路的名义,找了个施工方假签合同,然后把修路的32180元套现放入了自己的口袋。
然而,这也是他最后的疯狂。没过多久,由于张仕洋因“偷树”落网,黄舟奇的违纪违法行为也最终曝光。
经查,黄舟奇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吞公共资金共计29.79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2.5万元……
终于,黄舟奇从吃点、用点、占点开始,在一场拿与不拿的博弈中,输掉了所有。
2013年,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原副镇长黄舟奇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没收财产8万元。
牢狱中,黄舟奇悔恨不已:“看到别人过着灯红酒绿的生活,我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吃点、用点、占点小便宜之类的行为没有清醒认识,以至于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分送: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管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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