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在自家田地烧草灰时不慎引发山场森林火灾。3月31日下午,区法院就被告人周某涉嫌失火罪,进行开庭审理。
2014年1月26日下午1点多,被告人周某在莲都区雅溪镇莲房村自家田地烧草灰时不慎引发“祠堂山后”山场森林火灾。经技术鉴定,过火林地面积139亩。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因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周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且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清明节即将来临,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在这里要提醒广大市民上山祭祖扫墓、野外踏青时,切勿随意生火,以免引发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