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从今天起,1025户市区水东区块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名单开始公示,经公示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户将于1月18日参加购房资格摇号和抽取选房顺序号。2月17日现场选房。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丽水市区水东区块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经各街道办事处初核公示,职能部门联合审核,市建设局汇总复核后,共有1025户申请户符合申购条件,其中994户摇号产生购房户资格,31户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三属人员和经政府确认的房屋征收或拆迁户直接进入选房号,公示时间从2014年1月4日到1月13日止。经公示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户请于1月16日下午至17日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购房摇号卡》。1月18日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丽水大剧院参加购房资格摇号和抽取选房顺序号。经摇号产生的购房户2月17日到水东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参加现场选房,购房户在确定房号后在规定时间内需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
据了解,此次推出公开销售的市区水东区块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共有575套,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主,总建筑面积约34891平方米,在核定面积标准内的住房售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