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松阳警方破获了县内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拖欠工资的企业主被刑事拘留。
近日,松阳警方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杨某某拖欠员工工资案件。
松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曾志友: 水南鞋料加工厂老板杨某拖欠20余名员工工资10万余元,经县劳动部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拒不支付工资。目前杨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我局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里,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对其欠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 杨某某:首先绝对不能拖欠员工工资,才能保证整个企业能运转。(后悔不)现在说不后悔,肯定是假的,但是没有后悔药。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用工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被依法惩处,最重可判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