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到武村村口这座桥下时,没有见到相关的捕鱼人员。河岸边,一条小鱼在不停的翻滚挣扎,河里还漂浮着数条死鱼。附近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曾看到有三男一女,四个人在这一河段捕鱼,之后被联城镇派出所的民警带走了。于是,记者来到联城派出所,执勤民警说,由于非法捕鱼是渔业部门负责的,他们在对捕鱼的四人登记了身份和地址后,让其先回家,渔网由派出所暂扣。
随后记者联系了莲都区渔政管理站,站长阙圣平正在大港头镇峰源村处理一起电鱼事件,他表示,会将武村村出现的死鱼带回去进行化验,如果鉴定实属非法捕鱼的,即使四名当事人是有捕鱼证的,也是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的。
莲都区渔政管理站站长 阙圣平:使用电、毒、炸等手段进行非法捕捞的,我们将进行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我们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电、毒、炸等非法捕鱼手段,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共同保护。一旦发现有非法捕鱼行为,可及时向渔政部门举报或拨打110报警,控制第一现场,以便于渔政执法部门事后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