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场所本是供市民健身、休闲用的,但是在青田县城,却有许多健身场所被占为他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功能,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去看一看。
上午八点左右,记者在新建岭脚的一个健身场地看到,有一摊贩正在卖早点,她告诉我们,她一般早上六点半到这里,九点左右收摊。
流动摊贩:我在这里摆,带4个小孩,赚点钱自由些,可以把小孩顾得牢,赚点零钱用。
在这里摆早餐摊,很多市民觉得会影响他们在这里锻炼,很有意见。
市民 陈先生:影响很大,不好运动了的,没人叫她摆这里,她自己要摆的。
市民 刘先生:被她占着,老人早上、晚上活动被搞没有啦。
市民:也脏,小孩连运动也没有,很妨碍。
同样,记者在青田鹤城东路的一个公共健身场所也看到,这里停了很多私家车,而在健身器材上更是晾起了被子,晒起了干货。
市民 陈女士:现在早餐有人摆早餐,做摊位啦,有时候太阳的时候,人家把它当作晒衣服的架子啦。晒东西啦。(就是让大家不方便去健身?)不方便,乱七八糟。
公共健身场所是公共设施,而却被一些市民占为私用,或许他们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但这都不能成为私占公共设施的正当理由,希望给这些健身场所回复它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