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上的中央隔离护栏是为交通安全而设置的,昨晚一市民为图自己进出方便,竟然私自将护栏拆除了。
昨晚10点多,莲都区公安分局万象派出所的民警,正在对私自拆除中央护栏的刘女士进行治安处罚。
莲都区公安分局民警:发生交通事故,你还要赔偿损失。你做生意一天赚百把块钱都很吓人了吧?刘女士:知道错了,保证书都写了,写给他们了。
刘女士为什么要拆除护栏呢?原来,她在继光街上摆摊卖水果。她认为这段隔离护栏影响了她的生意。傍晚时分,她就拆了一段护栏。
警察介绍,刘女士私自拆除隔离护栏,破坏了公共设施,造成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容易引发事故。为此,派出所民警对刘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