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在丽水新闻公共微信平台上反映,尽管政府部门出台规定,禁止在缙云大洋水库进行网箱养殖,但是目前大洋水库里,还有几十只网箱没有拆除,情况到底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大洋水库位于海拔一千米左右的大洋镇,距离缙云县城35公里,水库水面面积约1150亩。在水库中间一处湾岙里,有一片网箱漂浮在水面上。记者联系到了网箱的业主丁根秋,丁根秋说目前看到的水面上有52个网箱,养的是鲟鱼 。
网箱养殖业主 丁根秋:(平时投的是什么饵料?)颗粒料啊。(投多少?)按鱼的重量来投的 。
在水面上,远处还漂浮着一些杂物,是丁根秋已经拆除的网箱材料。
网箱养殖业主丁根秋: 原来是九十多个,他们要洁水啊,拆了40多个。拆的话要看政府的了,政府他要怎么弄,要谈的,没谈要这么拆,叫我拆掉肯定要补偿的呢。
据同行的大洋水库工程管理处主任姜宇强介绍,2006年,大洋水库工程管理处与村民虞洪海签订水库承包合同,合同期20年。2007年,虞洪海又与村民丁根秋签订了网箱养殖合同,合同期10年。丁根秋建设网箱92只,开始养殖鲟鱼。当时这样做是为了开发利用大洋水库渔业资源,是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的。
缙云县大洋水库工程管理处主任 姜宇强:2010年的时候,市政府发了个文件,要求我们是“一湖一策”,我们当时根据市政府要求积极在做这个工作,当时我们第一个是做了水库零排放,那个零排放就是要求把它网箱(拆掉),业主也说了(从九十二个)拆到五十几个。
从九十二个减少到五十几个,虽然数量减少了,但并没有完全拆除。2010年10月,市政府明确要求,禁止在大洋水库进行网箱养殖,2012年4月,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丽水市饮用水水源排查整治行动市级督办名单的通知》,要求2012年12月底前撤销网箱养殖。根据这些要求,大洋水库管理处要求水库承租方终止承包合同。2013年6月,大洋水库工程管理处与承租户虞洪海解除了承包合同,但是丁根秋的52只网箱并没有拆除。
缙云县大洋水库工程管理处主任 姜宇强:现在嘛我们主要是私下跟他谈了很多次,以后可能双方矛盾比较多,我们委托律师跟他协商,也可能走法律途径。(主要是哪些方面不能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个赔偿,因为我们这个也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这个赔偿的东西我们只有根据现有的东西,好像千岛湖拆除那些啊,我们只能找到这些依据,赔偿金额双方分歧可能比较大。
大洋水库地处高山,大洋水库的水经过龙宫洞电站,最后进入莲都的黄村水库,黄村水库是丽水市区重要的水源地。按照多年平均估算,每年约有三千万立方米的水进入黄村水库,成为丽水市区居民的自来水。水库中间尚未拆除的52个网箱,成为影响大洋水库水质的一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