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峡湖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建设管理处昨天组织国土以及渤海、九龙等乡镇,对群众举报的水库周边两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这两处违章建筑位于渤海镇原门潭村和东湖村地界,库区移民户李某和朱某,在没有办理任何规划建设许可的情况下,在水库边上搭建了土木结构的简易房屋,景宁千峡湖开发建设管理处接到群众举报后,经实地勘查了解,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在劝告无果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对这两处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
千峡湖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建设管理处 副处长:周士平:为了这一湖清水,两岸清山,我们对违法建筑是零容忍的,发现一起,就坚决拆除一起。
千峡湖湖面面积70多平方公里,是我省第二大人工湖,库区横跨景宁、青田两县,为确保库区生态发展,接下去,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乡镇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库周违法违章建筑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