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财政局.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志雄

2014-09-16 09:20:37 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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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节目一开始,我们先请陈局长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今年我们丽水的财政收支情况吧。
【陈志雄】好的。1-8月份,我市财政总收入大数是95个亿(94.95  亿元),同比增长了8.4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大数56个亿(55.74亿元),同比增长了9.3%。全市的财政支出是121个亿(121.23 亿元),同比增长了13.1%,其中民生支出94个亿(94.04亿元),同比增长了 20%,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77.6%,同比提高了 4.5个百分点。
【主持人】丽水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作出了《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决定,作为财税部门,您认为应如何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作出更大的贡献呢?
【陈志雄】贯彻落实好市委六次全会决定,是财政地税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如何践行、贯彻、落实?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是做大收入蛋糕,构建助推转型发展最有力的财力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地方优质税源的培育,着重培育和引进一批牵引力强、行业关联性强、带动能力强的龙头型项目、骨干型企业,努力促进收入总量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另一方面,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进一步涵养税源,做大蛋糕,壮大财力。
二是突出扶持重点,构建助推转型发展最优化的财税扶持机制。以生态发展为目标,改革优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正向引导”和“逆向倒逼”双向调节作用。一方面,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的扶持重点,加大对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以效益论英雄”的评价机制,和差别化要素配置机制,加快倒逼低小散弱的企业兼并重组、改造提升和淘汰落后产能。
三是保障重点支出,构建助推转型发展最稳定的财税投入机制。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建立重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两个优先”:一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加大财政向教育、农业、科技、卫生、公共安全等民生事业的倾斜力度,确保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二是优先保障重点工作。着力保障“五水共治”、“三区两城”、美丽乡村等重点项目建设。对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有较强带动力、影响力的项目,在资金保障上给予特别扶持,在税收优惠扶持政策上给予倾斜。
四是深化管理改革,构建助推转型发展最和谐的财税服务机制。财税部门要实现自身转型发展,一要靠管理,二要靠服务。在管理上,要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乡镇财政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营改增”扩围等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速办理涉财涉税事项,提升工作效能。在服务上,要增强法治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大对财税法规和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帮助企业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  
总之,要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助推美丽幸福新丽水建设。
【主持人】今年我市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财税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特别是税收工作,可以说与老百姓息息相关,请问今年在纳税服务方面地税部门都有哪些新举措?
【陈志雄】为更好推进便民办税,今年市地税局重点推出了两项服务举措。一是向社会公众作出“服务群众 共促发展”15条公开承诺。提供咨询辅导、便捷高效、限时办结、 层层公开、个性化、零收费等5个方面服务,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比如值班服务,从今年5月份起,我们推出午休值班服务。即在法定工作日的午休时间,安排专人在办税服务厅值班,为纳税人办理申报、查询、征收、完税凭证打印等涉税业务。二是开展“便民办税,百名干部进企服务”活动。重点开展“税法送万家”、纳税服务“私人定制”、征集纳税人需求、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助推规模企业转型升级、创新便民服务举措等六项活动,进一步促进便捷办税。推出纳税服务“私人定制”活动。通过发放服务订单,征集产业集聚区企业、部分市级以上重点税源企业以及相关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并根据订单需求开展个性化精准服务,自5月份以来,已发放订单400份,收回50份,开展服务38次。
【主持人】8月16日-20日,丽水市持续遭遇暴雨和特大暴雨,造成50年一遇洪涝灾害。我看到很多部门都推出了扶持灾后重建的措施,我们财税部门有什么灾后重建的扶持政策吗?
【陈志雄】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有关要求,市地税局推出12条灾后恢复重建税收扶持政策,主要有:一是对纳税人遭受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酌情减免2014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纳税户,因受灾无法正常经营的,可申请停业;三是对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遭受洪涝灾害报废、灭失的,可申请退还2014年8月份至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四是查账征收企业因灾损失减除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五是因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扣除保险赔款后损失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注册资本的10%以上的,可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六是因灾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等。具体的政策可以登陆我们的丽水财税网进行查询,或者咨询我局税政一处、二处,联系电话:2669166,2669269。
【主持人】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融资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地税部门有哪些帮扶措施?
【陈志雄】当前,帮扶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主要有:
一是自2011年11月1日起,将按期纳税的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月营业额5000元提高到20000元。
二是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三是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项优惠政策受惠对象,还扩大至核定征收企业。
四是对金融机构,向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合同,3年内免征印花税。
五是对实际发生亏损,并符合转型升级的小型微型企业,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六是对按规定确有困难的“个转企”的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可给予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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