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丽水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掀开了新一轮的质量评奖工作。
“市政府质量奖”是丽水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每年评选一次,有效期为3年。主要授予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了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和在质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处处长 卢积明 质量奖不仅仅是企业的产品质量,实际上整个企业的经营质量,能够取得这个质量奖的企业,也就是政府鼓励、引导企业,要实施基础创新,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成就,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从2008年开展以来,已经开展了5届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有纳爱斯集团、艾莱依等41家企业获得市、县政府质量奖,15家企业获得市政府质量奖,35位个人获得政府质量奖,一家企业获得浙江省政府质量奖。
只要符合《丽水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从现在起到2014年2月15日止。各县(市、区)企业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质监局)受理,市级直属企业由四大实体质量牵头部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