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形成浓厚的严打氛围,近日,我市食安办就通过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公布了食品安全信用的红、黑榜名单,哪些商家是黑商家,哪些商家用行动维护着自家声誉,我们都看的见。
近日,微信朋友圈中转载了一则《快来看看丽水食品信用安全黑榜》的消息被不断转载,引起了很多“马大嫂们”的注意,那么关于里面所公布的黑商家又是否属实呢,记者前往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具体情况。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叶永美:这个黑榜名单是我们在官网上进行公布的,主要有10家违法经营单位列入黑榜。我们主要对他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他违法行为,处罚情况进行的一个公布。
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为了倡导商户诚信经营,他们在去年年底发布了《丽水食品安全信用“红黑”榜制度》并开始实施,而这次公布的也是首批被曝光的黑名单。分别是莲都区府前菜场曾跃兴 、叶珠云 、何丽建 、孙健雄5家蔬菜摊位、李俊阳水产摊位、郑超军肉类摊位、杜新伟熟食加工作坊、麻碧娟熟食加工作坊和青田麦夫西饼屋、缙云鼎湖食品有限公司。其中6家上榜的理由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2家是“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还有2家分别是“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这也是平日里食品安全中较常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在这项制度中还列明了违反许可规定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提供虚假材料或以欺骗、贿赂等方式取得相关许可;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17类违法行为,只要犯上了其中一条,就会被列入黑名单。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叶永美:“黑榜”时间原则上也为一年,在“黑榜”公布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过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商家整改、部门研究讨论等环节,符合“撤榜”规定的,将其从“黑榜”中删除并公布。
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上“黑榜”不仅是起到震慑作用,让广大市民参与监督,更多的是想让商家履行义务,经营单位一旦成为“黑名单”,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就会把他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到要求;而且在管理期限内,也被排除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或重大活动服务接待对象之外。 不过在首批公布的黑榜中,由于情节都是十分严重的,所以大多都已经被取缔,经营主除了被罚款外,有的还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