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信昌

2015-03-24 09:32:17 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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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不包括热线电话部分)
1、丽水市教育局年初将2015年确立为“教育改革落实年”,那么,今年市教育局将推进哪些方面的改革?
【叶信昌】我们之所以将2015年确立为“教育改革落实年”,主要是为了增强教育发展活力,以改革促发展,通过改革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厅的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实际,今年,我们将全力深化“两项改革”:
       第一项改革是深化新高考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推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力争再创建省级特色示范校4所。认真研究新高考改革,科学稳妥调整高中学校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高中深化改革政策,强化发展水平评估,努力提升高考竞争力。加强高中生职业生涯指导教育。逐步推进与新高考相适应的中考改革及中小学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学为中心”“生本课堂”和农村学校“小班化”教学改革试点扩面工作,切实“减负”。
      第二项改革是深化现代化背景下的人事改革。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校长县域内交流工作,每年交流人数不少于15%。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逐步扩大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各县均(市、区)要开展1-2所学校试点。提倡校长去行政化和专家办学,在市区率先开展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
2、听说今年市教育局出台了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的政策,能否与听众朋友具体说说?
【叶信昌】好的。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结合我市普通高中的办学实际,在前两年自主招生试点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春节前出台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提前自主招收初中保送生工作的意见》。保送的学生为本地学籍生源,不得跨县(市、区)域招生。允许自主招收部分具有本地户籍在丽水市以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保送生应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采用推荐加考核的方式进行,招生学校应制定相应方案和条件。学校在完成保送生工作后,可以组织所招收的学生在高中学校内学习。已被录取为保送生的学生是否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由学生就读初中学校负责征求意见确定。
3、听众朋友想知道今年的中考优惠加分政策是否有调整?
【叶信昌】春节前,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已经正式出台。今年的中考优惠加分政策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政策>的通知》(丽教基〔2014〕12号)执行。这份文件对2016年起的政策作了提前告知,自2016年起:参加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科幻绘画)或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分别由2014年的加10分、8分、5分调整为加8分、5分、3分;参加纳入浙江省学生(青年)体育竞赛计划的项目竞赛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队员,由今年加10分调整为加8分;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由今年加15分调整为加10分;2016年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B级证书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
4、说到中考,今年初中学业考试跟去年有哪些不同,请给大家介绍下。
【叶信昌】丽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跟去年的不同之处主要有:英语听力从20分增加为25分;文化考试命题方式与往年不同,前几年“与兄弟市联合命题”,今年改为“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市教研院具体负责”。
5、近几年,丽水学前教育发展比较快,幼儿入园率大幅度提升。但是我们也关注到一种现象,许多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开始将小学的学业提前到幼儿时期进行学习,小学时期的日常教学活动占据了幼儿的大部分游戏时间,对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叶信昌】刚才主持人讲的就是我们所说的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目前,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确实比较严重。它包含两点;一是教学内容小学化。指一些幼儿园提前把汉语拼音、书写汉字、数学运算等小学一年级的部分教学内容纳入到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中。二是教学方法小学化。忽略幼儿的心理特点,采取“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这两种严重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幼儿教育的规律,超出了幼儿所能接受教育的适宜度,不利于幼儿的全面健康成长和幼儿教育的发展,需要教育部门下大力气加以纠正。
     针对这种现象,我们行政部门加大力度,今年丽水市教育局基教处成立了学前教育办公室,由行政人员和幼教专家组成,加强对全市幼儿园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其次,重视对园长和教师的业务培训,从教育管理和行为上避免“小学化”现象。最后,因为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受家长的教育观念和需求的牵制,所以我们要加强家长培训,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幼教态度,从而使家长淡化对幼教的功利心态。
6、叶局长,有学生家长反映说,现在学生跨省转学比较麻烦,想问下跨省转学怎么转的,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叶信昌】在这里,我想说,现在学生跨省转学确实比较麻烦。2013年8月教育部制订出台第一部全国性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推进基础教育管理科学化,特别规定要依据身份证号建立学籍,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规定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2014年1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启动运行。通俗地讲,《办法》就是交通规则和交通事业发展规划,电子学籍系统就是交通设施和工具。由于浙江省用自建系统,没有使用全国学籍系统,办理省际转学比较困难,成功率不高。电子学籍上从外省转到浙江的流程:由浙江的转入学校提出跨省转学申请→浙江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部门核准通过→上传到教育部进行数据校验→教育部校验通过后将转学申请发到转出省→转出省转出学校审核通过→转出省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部门核准通过→转出省将转出审核信息上传到教育部中转平台→教育部中转平台通知浙江省进行调档申请→浙江转入学校调取学生学籍档案。从浙江转往外省的类似。办理跨省转学时特别注意:1.转出学校从电子学籍系统打印学生基本信息给转入学校,以便转入学校登记转入申请时信息准确,有利于转学成功。若输入信息有误,电子学籍中找不到学生,转学失败。2. 电子学籍中跨省转学需要有全国学籍号才能登记申请。
7、全市“美丽学校”试点工作正全面展开,请问创建“美丽学校”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叶信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美丽学校”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美丽学校”创建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为指导,按照省委提出的建设“两美浙江”和我市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的总部署,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建设在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氛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净化、美化、优化校园环境为切入点,以构建育人为本的课程文化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创建“美丽学校”。内容包括:培育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营造和谐优美的环境文化、构建育人为本的课程文化、创建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建设绿色健康的网络文化、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文化等六方面的内容。
8、近年来,各类媒体均有报道全国各地发生的涉校学生伤害事件,给学生及家长身心健康造成了重大伤害,请问市教育局在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等方面有什么举措?
【叶信昌】: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幼儿)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我局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提水平、增实效”上下功夫,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推进校园安保工作,加大“平安校园”建设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妥善处置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近几年来,全市未发生涉校学生伤害事件。2015年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部门大力开展“校园警务室”的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重点开展好“5.12”、“11.9”、“防暴防控”等应急演练活动。
9、现在老百姓比较关心社区教育情况,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市社区教育推进情况?
【叶信昌】:好的,2014年我市社区教育工作推进很快。一是各县(市、区)、镇(街道)在2014年底前成立了由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区教育的开展。制订《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教育工作。建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协调和制订当地社区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为社区教育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把开展社区教育作为推进社区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措施,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计划。二是全市社区教育网络已基本形成。以丽水社区大学为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社区学院为具体指导,以镇(街道)社区学校为主体,以村文化礼堂为基础的城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三是丽水社区大学发挥社区教育的龙头作用。丽水社区大学自2006年挂牌成立以来,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为目标,开办各类老年教育课程、讲座和活动,为老年学习者提供学习资源和精神食粮,使老年人能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家政培训学院以“服务社会、服务市民”为宗旨,主要从事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育婴师、保育员、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和各项其他家政培训。整合丽水市绿谷健康培训学校等单位培训资源,联合开展了育婴师、家政服务人员、养老护理员、月嫂、保育员以及物业管理师等培训活动。与丽水市社科联联合开展的“人文小讲堂”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三进”活动中,“养老养生”专题讲座倍受欢迎。
10、真的不错,大家记好了,咱们丽水也有了“社区”大学,老年朋友们除了丽水老年大学外又多了一项选择。
叶局长,还有一位学生家长咨询,目前就读职业高中需交哪些费用?是不是和义务教育学生一样免费上学了?

【叶信昌】: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公办职业高中对在校学生免收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但是不管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的代收费和住宿费是不免的,还是要向学生收取的。
11、“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在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我市都有哪些具体政策、措施?
【叶信昌】:近年来,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覆盖。
      对五类贫困学生即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和残疾学生,属学前教育的补助每学年600元的保育费;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享受每学年750元的爱心营养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寄宿生每学期免除住宿费200元, 住宿费收费不足200元的学校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属普通高中教育的免收学费、代收费,并且补助每学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对低收入家庭子女,也就是家庭年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的子女,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享受每学年750元的爱心营养餐;属普通高中教育的补助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属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每学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高等教育方面,开展大学生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近几年来,资助标准在不断提高,如义务教育爱心营养餐标准由原来每生每学年的375元提高到750元。资助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全部享受营养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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