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周建雄

2015-04-14 09:08:25 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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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知道,从去年开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转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一项大范围进行的工作。那么,参加被征地转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补缴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今年的养老待遇有多少?
周建雄】:《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职工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因今年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未确定,所以现在无法准确计算养老待遇。目前,对2015年已办理转保并开始领取待遇的人员,社保预发养老金1400元,等今年省里计发办法出台后,再计算每人的实际养老金,并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即:实际待遇少于1400元扣减差额;实际待遇多于1400元补发差额。)
2、有被征地农民反映:社保局发放给他们的《被征地预测表》中显示的余额退还金额为什么与实际收到的退还金额不符?还有就是市本级被征地工资每月几号发放?
周建雄】:因为《被征地预测表》打印时间为转保工作开展初期,预测表上的时间和正式转保时间不一样,退还时重新计算了应退还金额,导致与最初预测表上显示的退还金额有出入。市本级被征地工资每月10日左右发放。
3、网友“生活在水阁”咨询:为什么他的被征地余额退还金额到现在没有收到?
周建雄】:有部分参保人员的银行账号有误,直接导致退还的被征地余额不能正常发放。银行账号不正确的,我们已统一让各街道办事处进行通知,收集好正确的银行账号后重新进行发放。街道办事处可能会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更改账号,参保人员不要以为是电话诈骗,可以与对方核对一下信息进行辨别。
4、也有网友反映:他们的银行卡号是正确的,可被征地余额退还金额还是没有收到?这是什么原因?
周建雄】:这种情况有可能是被征地余额退还金额发放到了您与地税签约的缴费银行账户里,或者是发放到了您的社会保障卡所关联的银行账户里了,您可以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九楼大厅进行查询或电话咨询(22252102225216)。

5、周局长,这一年来,许多人常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缴费满15年了,但还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以不再缴费了?
周建雄】:缴费满十五年是目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但并不是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用缴费了。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虽然满十五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按照目前基本养老待遇的计发办法,由于缴费期限过短,最后计算下来的基本养老金可能非常少。所以建议大家尽可能继续缴费至退休时间。
6、网友“比熊”咨询:他的户籍是外省的,在丽水市区的企业打工,单位帮他保了养老保险,想问得是以后是不是可以在丽水领养老金?
周建雄】:根据国办发【200966号,《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统一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确定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满15年),在丽水市本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满10年以上的,才能在我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7、网友“风雨雷电”咨询:他是丽水人,现在回丽水工作,向咨询下外面的养老保险能不能转回丽水,具体怎么办?
周建雄】:需要先在丽水参加养老保险,再进行后续的转移。根据国办发【200966号,及省中心《关于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参保人员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至丽水的具体步骤: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回丽水后,按规定在丽水市社保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向丽水市社保局提出转移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丽水市社保局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传送给丽水市社保局,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丽水市社保局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接续工作。
8、社保在社会中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保的工作也从原来的“小社保”上升为“大社保”,仅医保目前就涵盖了“ 农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不知以后是否会“三合一”。 下面还是先来听听网友“若水”的咨询,她说她参保了我市的城乡医保,去杭州迢逸夫医院住院手术,问是否要到社保办理手续?还是直接能在迢医刷卡?
周建雄】:到邵逸夫医院住院手术,不用到社保办理手续,请您带上医保专用病历和社会保障卡,在邵逸夫医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转市外省内住院,待遇与在本市略有区别,职工医保的,本人需多承担10%转院自理费用;城乡医保,本人需多承担15%的转院自理费用,再按本地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结算。
9、“蓝天”网友咨询:听说高血压可以办理特殊病种,这个手续如何办理呢?
周建雄】:并非所有的高血压参保人员都符合特殊病种待遇享受条件。具体地说,首先是要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的标准,同时要合并有慢性并发症,比如:高血压合并了脑血管意外、心脏病、肾脏病变、眼底病变,对于这些并发症,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特殊病种管理办法,有相应的认定的标准。
     特殊病种的申请流程:参保人可以到我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领取特殊病种申请表格,由主治医师填写申请意见,开具临床诊断证明,经科主任签字后,带上相应的化验、检查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特殊病种申请。
     市社保局在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医保科派驻有工作人员,市本级的参保人员,如是在这两家医院长期就医的,可以到医保科领取表格,填写完毕后,将相关材料交给我们的派驻人员,她们会定期将材料送回社保局审核,不需要本人再送表格到社保局。
 10、这个服务细节值得赞一个!想想也是,需要申请特殊病种人群往往都是行动不便的,在各医院派驻定点工作人员,让病人免除奔波劳累,暖心贴心,也希望大家能互相转告。
周局长,丽水在2014年出台了新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那在这里能不能再具体给大家介绍下我市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保障范围、具体的报销标准是什么?

周建雄】:好的,非常乐意。大病保险制度是国家为减轻老百姓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的一种制度性安排。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水从20141月起出台大病保险制度,率先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市级统筹。保障的范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未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障的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高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累计负担超过2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予以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经统计,2014年全市有16500多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支出为1506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患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11、我们得知,前段省里出台了将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并从2015年1月起开始执行,丽水是否参照执行,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周建雄】:今年24日,省人力社保厅出台了将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可以肯定,我们丽水是完全参照执行的,并从20151月起实行,由于该15种药品属医保目录外品种,同时需要省医保中心通过谈判等方式确定价格,并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目前我们正在等省里的通知,请目前符合使用该15种药品的参保人员妥善保管好你的购药发票和相关病历资料,到时候按规定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具体时间等省里通知我们在向社会公布。)
12、网友“在水已方”咨询:退休后,不知基本医疗保险是否还需要缴费?
周建雄】:根据丽政发(20106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符合退休条件时,连续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退休后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待遇。未满上述规定缴费年限的,须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补足。
13、最后两个问题:1、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社保法》有何处罚规定?
周建雄】:《社保法》第十一章第八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14、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周建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生育保险的,其未就业配偶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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