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银监分局副局长 周青冥

2015-06-04 09:04:18 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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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局长,丽水银监分局也是我们栏目的老朋友了,我们知道,你们通过监管引领,指导和督促丽水银行业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能不能简要介绍一下你们今年的工作目标?
【周青冥】:好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和“源头活水”,牵一发而动全身,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如何促进丽水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是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首要目标。具体目标是着力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特别是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需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激发银行业发展内生动力,坚守风险底线,全力帮扶困难企业,发展普惠金融,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2、周局长,我们在新闻媒体上看到很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改革创新等报道,社会公众也比较关心,能介绍一下吗?
【周青冥】近年来,我分局积极引领丽水银行业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围绕“强服务、控风险、促改革”工作主线,努力推动丽水生态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服务实体质效提升。支持丽水市政府确立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继续推进落实《丽水银行业支持绿色生态经济指导意见》,探索生态金融服务的新模式。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优化小微金融服务,深化还款方式创新。支持“三农”金融服务持续深化,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加快股改步伐,全市已开业农商行2家;指导辖内农合机构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龙泉、遂昌、松阳和缙云等4家联社通过增资扩股和定向募股方式,进一步壮大了资本实力。机构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推动辖内银行机构进行还款方式、信用贷款、产业链融资等创新,极大缓解了企业转贷“融资”难题。
    三是风险防控扎实有力。我们搭建信贷风险防控会商平台,落实浙江银监局出台的关于防范过度、多头授信等一系列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两链”风险防控和处置联动机制。完成银行机构代客代理业务清理,督促落实银行从业人员“十个不得”,确保全市银行业实现稳健运行。
3、刚才周局长介绍了银监部门在引导银行业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以及加大改革创新和强化风险防控方面的良好成效。刚刚周局长提到了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这是传统金融服务较为薄弱的领域,大家也比较关心,今年银行会有什么新动作加强这些领域的服务呢,周局长能介绍下吗?
【周青冥】好的。多年来,我分局一直把提升小微和“三农”金融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这些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依然存在。我分局今年已作了部署,要求各银行机构要把推动我市1.8万家小微企业、近13万个体工商户的转型升级,以及四十余万农户作为金融服务重点,做到三个“主动”:一是主动持续加大支农支小信贷投入。力争年末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户数高于上年同期,申贷获得率高于上年同期的“三个不低于”目标,涉农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的增量目标,二是主动把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金融服务新需求,把握服务社区化、数据模型化转型方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不断提供契合新形势下用户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小微金融服务批量化、集约化;探索推广专利贷、商标贷、股权贷、投贷结合以及延期收益类等创新信贷产品。三是主动对接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新需求,全力实施“普惠金融”、“三大工程”、“村村通”等金融支农重点项目,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级全覆盖。重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用益权和农村集体经济股权的“新三权”抵押贷款创新。
4、看来,银监部门围绕经济社会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都作了大量工作,措施也很实。现在我们来关注另一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举措,就是丽水银监分局以惠民生为着力点,不断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信广大听众朋友和网友都会非常关心,还请周局长详细介绍一下。
【周青冥】嗯,好的。近年来,我分局通过窗口指导和监管引领,指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机构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提升社会责任意识,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使我们的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群众。
      我们也看到,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金融产品更趋复杂,金融交易信息不对称现象更加明显,与一般消费者相比,金融消费者面临金融交易复杂多样、专业性强等问题,其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因此,我分局启动了“养生丽水、和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区建设,致力于打造系统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找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不断优化工作服务流程,全面提升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效性。我们着重从四个方面强化银行业消费者保护。
      第一,完善基础服务。督促银行业改进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提高服务的便捷性、易用性;继续推动完善柜面服务,特别是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金融服务,努力把丽水打造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居民满意金融服务示范区。
      第二,大力发展消费信贷。稳步发展个人住房、汽车、旅游等消费金融,为居民提供便利的融资手段,促进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
      第三,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继承和弘扬“枫桥经验”,出台《加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推进“养生丽水 和谐金融”建设的意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行动,丰富矛盾化解途径,切实提升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
      第四,健全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传播功能,通过“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下乡”、以及打击和抵制非法集资宣传等活动,探索在各类金融消费群体中逐步扩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覆盖面。
5、可以看出银监部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上动足脑筋、下足力气。周局长是否还可以给广大听众网友介绍一下,银行业消费者服务纠纷主要有哪些情况,消费者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周青冥】传统上,反映较多的有银行排队、服务态度欠佳等问题,随着近年来银行电子渠道建设加快、电子机具广泛使用、网点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这一类纠纷和投诉已大幅减少。现阶段,借款合同、服务收费、银行卡、理财业务等领域的纠纷较为常见,一方面,是由于消费者在复杂金融创新产品面前,判断和选择能力面临挑战,在追逐更高收益的同时,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未能同步提升;另一方面,反映出银行考核机制、金融产品设计、信息披露的深层次问题,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员工素质、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仍有较大改进空间。
银监会规定了“八个不得”,既是对银行业务行为的规范,更是对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明确,我简单作个介绍。
        第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或者进行强制性交易。
       第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公正制定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 ,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第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了解银行业消费者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不得主动提供与银行业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第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的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不得篡改、违法使用银行业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不得在未经银行业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第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不得混淆、模糊两者性质向银行业消费者误导销售金融产品。
      第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规定,披露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坚持服务便利性原则,合理安排柜面窗口,缩减等候时间,不得无故拒绝银行业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
       第八,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银行业消费者,照顾残疾人等特殊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尽量提供便利化服务,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听众网友对银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丽水银监分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是2161053,2161083,大家如果有什么问题或银行违规经营的线索,欢迎拨打这两个电话,上班时间均有人接听。
6、近来,银行巨额存款“失踪”成了网上一个热门话题。比如浙江杭州42位储户放在银行的数千万元存款“被盗”仅剩少许,泸州老窖存在银行的1.5亿元“不知去向”,义乌、南京、湖北等地都出现储户存款“失踪”事件。银行存款真的会失踪吗?
【周青冥】所谓的银行存款“失踪”,其实是“被骗”。银行素有“三铁”之称,铁账、铁款、铁算盘,在各行各业享有盛誉。确切地说,上述存款不是“失踪”,也不是“被盗”,而是不知不觉中“被骗”了。在案件告破之前,有人描述成“失踪”、“丢失”,好像很神秘的样子。其实诈骗存款的案件早已有之,既不新鲜,也不稀罕。随着ATM机、POS机、网银、手机等支付方式越来越普及,通过银行渠道或冒充银行诈骗成了一些骗子们的首选。
7、作为一名普通的金融消费者,我们如何防止被金融诈骗?
【周青冥】这个问题很好,我也想借此机会向广大听众网友提个醒,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防止被骗,一定要做到两点,一是忌贪,二是忌粗心。
    高风险不一定能带来高收益,而高收益的背后一定是高风险。在当前高度自由的金融市场里,任何存款或投资,风险与收益基本上是成正比的。年利率3、4%的银行储蓄存款,有国家承诺兜底(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后,有存款保险公司兜底);年收益率6、7%的银行理财产品,有银行承诺部分负责;年利率15%的P2P投资,有P2P公司或担保公司承诺担保;年利率20%多的企业集资,有集资企业承诺兑现;年利率30%的民间借贷,有借钱的那个人承诺还款。哪个有保障,哪个有风险,不言自明。人的贪欲是骗子成功的基石。能抵制住高息的诱惑,就不会跳进骗子的陷阱。
金融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护好自己的账户信息。银行卡账号、密码、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等,都不能轻易透露给别人。在POS机、ATM机上刷卡时要多加留意,拒绝一切非常规设备,注意对方任何小动作。一旦发现被盗刷,立即致电客服冻结银行卡,就近刷卡取得证据,然后报警。
8、关于银行收费问题,广大听众网友都很关心。这里有位网友提问,听新闻报道,现在可以到银行申请1个帐户免年费和小额管理费,但他去过一家银行,咨询大厅和柜台,答复是不知道,上级还没通知。到底有没有相关规定,我们丽水的银行有没有执行,还请周局长作个解答。
周青冥】根据发改委、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上述规定于2014年8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分局已要求全市银行机构立即执行。这位网友碰到的问题,可能是柜面工作人员解释有误,您也可以跟我们联系,说明具体情况,便于我们调查了解。
我分局已多次重申要求全市银行机构认真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如广大听众网友发现银行服务收费违规行为,欢迎向我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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