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提操

2015-07-09 08:52:01 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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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目前,全国老龄化的问题日益严峻,各级政府对养老问题十分重视,社会媒体和群众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情况也非常关注,那么我们丽水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如何呢?节目开始,想请王局长给大家先介绍一下。
【王提操】:丽水早在1989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去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46.3万,占户籍人口数的17.43%,纯老家庭人口占老年人总数的42.70%,失能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4.21%。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的战略思想,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市区十方面实事和政府重点工作内容。我们民政部门也积极实施多项举措,各项养老服务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市已初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养老借力发展有新成效。市政府与省民政厅签订厅市共同推进丽水山区特色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年合作备忘录,与台湾双连安养中心、恩比欧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对接洽谈,达成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等初步合作意向。二是养老政策规划有新成果。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1+8”全市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政策。三是养老工作基础有新加强。各地启动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达103家, 养老床位12413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28.4张;全市建成照料中心852个,其中本年新增照料中心550个。对全市13327位老人进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享受养老服务补贴8204人,发放补贴资金1108.86万元。四是养老服务模式有新探索。探索推广丽水特色居家养老模式,如松阳县“宅基地换养老+照料中心”、遂昌县传承“孝道文化”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龙泉市“兼职保姆+好邻居帮帮团+照料中心”等模式;市颐养院委托市人民医院运营,成为全市首个“养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开放床位112张。
此外,市本级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怡福家园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该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地块,西侧为小安溪,南面为联城小学,东面为拟建医院,北面为民房、果林。建设总概算1.38亿元,总用地面积32738 ㎡,总建筑面积29012.98㎡,容积率0.785;是以护理型为重点,助养型、居养型为辅助的综合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设计床位数600床,其中护理型床位288床(占48%),助养型床位236床(占39.3%),居养型床位76床(占12.7%)。目前,该项目已动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可完成项目主体机构的施工建设。
【主持人】: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的重要业务之一,但是很多人对社会救助这一块的工作内容不太了解,能否请王局长给大家普及一下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王提操】:好的,民政部门最主要的日常社会救助形式有以下几类:一是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截至2014年底,我市尚有龙泉、庆元、景宁、遂昌、松阳等5个县(市)的低保标准未达到4600元/年。今年以来,全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于3月底全面完成低保提标工作,该5个县(市)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28元(每人每年6336元),同比增长8.2%;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96元(每人每年4752元),同比增长12.5%。此外,市本级、莲都区、青田县城镇居民每人每月标准为540元(每人每年648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标准为389元(每人每年4668元);缙云县城镇居民每人每月标准为556元(每人每年6672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标准为401元(每人每年4812元)。2014年度,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共66952人,同比减少6.21%,全年共支出低保1.66亿元,同比增长6.35%。
二是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的城乡困难居民可向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和医疗费用较大经调查核实家庭收入确实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并经公示群众无异议的因病致贫、返贫户。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各项保险补偿、补助、救助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救助范围。特殊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给予救助,特殊门诊病种参照医保政策规定执行。以上各类救助情形,年度救助额度封顶线为8万元。2014年度,全市安排医疗救助资金7283.82万元,医疗救助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7.67元,居全省各地市首位,全市医疗救助资金累计支出6242.07万元,惠及2.69万人次。
三是临时救助。临时救助要要解决三种困难问题:急难性贫困问题,支出型贫困问题,以及流动人口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急难性贫困,是指有些家庭可能生活条件还不错,但突然遭遇了火灾、交通事故,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家庭陷入临时困境;支出型贫困,是指有些家庭的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是由于家庭成员中有老年人、残疾人、重病人,有孩子上学等,生活必需支出比较大,以及虽纳入低保,但是由于家庭支出突然增加而遇到临时性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流动人口主要包括现在属于既没有本地户籍也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和已经在当地领取了居住证的“新居民”。2014年度,全市安排临时救助预算资金1133.19万元,累计支出救助资金590.13万元,惠及27162人次。
【主持人】:我们知道,当前政府开始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很多人对社会组织的概念还比较模糊,王局长,借今天这个机会,请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社会组织的概念。
【王提操】:社会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在我国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种类型。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是我国目前最重要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社会组织类型。通常我们看到的各种学会、研究会、协会、联谊、联合会、促进会、商会等都是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事业单位提供的社会服务具有社会公益事业的特点,其宗旨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从目前存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布来看,教育事业中有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民办培训中心等,卫生事业中主要有民办诊所、民办医院等,文体事业中有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等。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基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我们耳熟能详的“希望工程”就是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并实施的,解决了大量穷困边远地区孩子上学问题。基金会活跃在教育、医疗、环保等各方面,是我国公益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截止2014年底,全市社会团体共142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63家,基金会1家。
【主持人】:下面我们来关注一些听众和网友的问题。有一位听众问到,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可以到救助管理站寻求帮助?
【王提操】:救助管理站的救助对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主持人】有一位网友留言咨询,他现在丽水市区生活,身边有位高龄老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照顾,请问能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方式?
【王提操】:我市针对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等特殊老人的养老服务保障问题,专门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条件困难的老人,经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后,符合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条件的,入住养老机构可以享受每年150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居家接受养老服务可以享受每年60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针对该网友提到的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提供服务。老人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选择在市区的颐养院养老,颐养院是市民政局主办,委托市人民医院运营的全市首个“养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并专门开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配备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健康保健服务;老人符合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条件选择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街道办事处与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后,个性化地为老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健康、休闲等服务,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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