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主任 沈元东

2015-09-07 08:35:01 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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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我们丽水市本级招投标业务工作完成的情况。
【沈元东】去年一年,加上今年上半年,市招投标中心进场交易的工程类、采购类、土地类、产权类,合计成交103.73亿元,节约资金5.15亿元,增收资金0.56亿元,节支资金共5.15亿元。
    也就是说,一年半时间,通过我们这个平台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增收的钱和节省的钱,加在一起,有5.71亿元。这也说明,我们这个平台,是政府增收节支的重要平台。
    其中,建设工程类项目309个,成交额74.7亿元,节约资金4.83亿元;
    政府采购项目1857批次,成交额1.92亿元,节约3200多万元;
    土地出让69宗,成交额25.33亿元,增收3200万元;
    国有产权资源交易414宗,成交额1.70亿元,增收2200多万元;
    同时,公众普遍喜欢的小车号牌拍卖或挂牌出售了769个,成交额756万元,其中最高的一个号码为浙K9999N的车牌,拍出了20万元的高价。带8的、比较顺的,是一个3000-5000元;连号的、比较好的,是一个1.5万元以上。
2.我们了解到,我市在招投标管理方面有个“1+9文件”,那么什么是“1+9文件”呢?
【沈元东】所谓的1+9文件,是指总的1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加9个相应的配套文件。
    去年出台的《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该办法12年来的一次大修改,对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起到重要作用。
    与这个总的《管理办法》相配套的,去年还出台了小额项目简易发包、预选承包商、高额保函、招标评标示范办法、投标保证金、评标专家“一标一评”、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异议投诉处理等9个配套文件。
3.我市为什么要出台“1+9文件”?这个文件是不是也有它特殊的出台背景呢?
【沈元东】大家知道,招投标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管理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政府资金的效益和企业各方的利益。
    虽然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严格加强管理,效果也很明显,但问题依然存在,企业和社会还是有意见。比如,招标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黄牛”问题,挂靠问题,围标、串标问题,恶意投诉问题,工程变更问题,标后监管问题,市县两级规则不统一问题,等等。原有的办法和制度,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的需要。
    因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丽水本地的实际需要,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4.沈主任能不能给我们说一说,“1+9文件”出台后,给我市招投标工作都带来了哪些变化?
【沈元东】好的。主要有9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适用范围扩大了。原办法仅适用于市本级和莲都区,除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为市本级适用外,其余1+8文件均全市统一执行。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全市统一制度。统一制度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意义重大,避免了政出多门、地方保护,有利地促进了规则统一,大大方便了招投标活动的开展。
    第二个变化是,部门权责明确了。新办法赋予市招管办政策制度制订、指导和协调、投诉处理、标后管理、监督检查等招标投标综合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了各建设、交通、水利、财政、国土、电力等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的备案、监督、执法等职责。
    第三个变化是,不招标范围扩大了。
5.这里您能不能给大家具体讲下“可以不招标”的范围和标准的设置呢?
【沈元东】好的。跟过去比,可以不招标的投标控制价额度提高了:
(1)单项工程,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2)带有货物采购的单项工程,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3)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的采购,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当然,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那么预选承包商制度和高额保函制度在我市开始试行,是不是也是“1+9文件”带来的变化呢?
【沈元东】是的,这是第四个变化。
    预选承包商制度就是,有资格参与丽水范围内建设工程投标的企业,事先按照“自愿、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和有关审查标准,筛选确定一批承包商,建立名录,定期调整,动态管理。我市房建市政类的预选承包商名录分A类和B类,目前,市政A类74家,市政B类133家,房建A类79家,房建B类120家,一共有406家。
    (A类承包商的企业要求市外企业具有1级以上资质,本市企业具有2级以上资质,而B类承包商主要是本地企业。设计、监理等,暂时不建。园林绿化、交通水利项目施工由各行业监督部门视情况建立承包商名录。)
    高额保函就是,指投标人无需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实质性缴纳保证金,而是改用由银行等担保人,出具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并承担责任的书面文件。因为过去,我们采用“真金白银”交保证金时,一般按招标制度价的2%缴纳,最高不超过80万元。现在用担保的方式,保额比例提高到20%以上。所以,这就称之为高额保函。
    凡市本级(含开发区)被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或者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实行高额保函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既可以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从手段上强制其做守信的企业,又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黄牛”现象。
7.第五个变化又是什么?
【沈元东】第五个变化是,招标人的责任强化了。
    新办法规定: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标后管理。明确了招标人的标后管理责任,真正从理念上扭转以前认为,标后管理是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责任的认识误区。
8.我们知道,投标的保证金在招投标实施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1+9文件”在投标的保证金方面有什么变化呢?
【沈元东】第六个变化是,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更加完善了。
    过去,保证金一般要等到合同签订了才退,投标人的钱,往往压的时间比较长。现在,从有利于投标人的角度出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其他投标人的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予以退还。也就是说,保证金放在我们中心的时间更短了。
    同时,新办法还规定了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9.在串标、弄虚作假投标的界定方面,“1+9文件”又发挥了哪些效力呢?
【沈元东】第七个变化是,关于串标、弄虚作假投标的界定更细化了。
    新办法规定了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5类情形,视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6类情形,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6类情形,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5类情形。
    同时,对串标、弄虚作假的怎么处理,作出了明确。
    第八个、第九个变化是,明确了市外企业来丽投标条件和现场评标法制度化。
    这里,我再强调一下,招投标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前面说的这些,只是概括性的内容。现实要怎么操作,还要看具体的规定。
10.我们了解到,我市的小额工程招投标工作做得很有特色,那么它的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沈元东】前面提到了,可以不招标的范围。但并不是说,这些都完全可以由项目业主自己定。达到一定数额的,要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发包。
    《丽水市本级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规定,按招标控制价的标准进行确定:单项工程,50-200万;有货物采购的单项工程,50-100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20-50万;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评审评估等服务的采购,10-50万。
    上述范围内的项目,可以采用现场抽签、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询价等简易发包方式,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建设单位。与正规的公开招标相比,时间缩短了,程序简化了,效率提高了,方便了项目的实施。
11.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正式实施,创新了政府采购的体制机制,弥补完善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足。那么这个条例的颁布后,在明确相关采购时限方面有什么变化呢?
【沈元东】《实施条例》出台后,我们立即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贯彻,把更多的内容体现在采购文件范本的修订上。我们最新一版的采购文件范本,已经对相关的工作时限、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进行了调整。有兴趣的同志,可以更多的留意一下中心发布的采购文件。具体就不详细讲了。
12.在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方面又有哪些进展?
【沈元东】互联网+,是我们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逐步向电子化方向发展,是目前我们正在做的工作。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完整性、开放性、安全性、兼容性、包容性等要求出发,经过前期的需求调研、方案编制、系统开发等工作,目前,大量的基础工作已经完成,部分功能模块已经具备试用的条件。
    从整个电子化的要求,我们分为三大平台,即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行政监管平台,最终是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流程的网上运行。
    电子交易的最大好处是,便捷高效和便于监管。目前,投标人要作厚厚的投标文件,递交七七八八的各类证件,今后这些都可以省了。目前,标前、标中、标后,往往会发生一些变化,今后如果发生变化,变在哪里、为什么要变,所有的痕迹都留下来了,所有的资料随时可以查询、核对,对加强交易监管很方便。
    根据当前的工作计划,整个系统争取在年底前上线,最迟不晚于明年的第一季度。
13.今年我市在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协议采购招标等方面的工作是不是有新的变动?
【沈元东】是的。今年5月,我们中心受市财政局的委托,组织了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定点协议采购,从21家报名投标人中择优选出东方宾馆、华侨开元名都大酒店、莲城宾馆、绿谷明珠大酒店等13家协议供应商。也就是说,市直单位要开会、培训,要安排公务住宿,都到这13家酒店宾馆去。
    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要通过协议集中采购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控制公务费用支出,方便所有公务人员赴丽住宿、会议及培训,降低行政成本。
14.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沈元东】(一)积极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工作,努力理顺中心工作的各类关系。根据“法治丽水”提出的“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统一规范、上下衔接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总要求,下半年中心将继续配合市招管办、市财政局,认真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交易事项的整合工作,在工程、采购、土地、产权集中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其他事项整合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积极争取将中心机构名称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相应调整“三定”职能。
    (二)积极规划新办公场所的科学布局,努力搭建集中式、窗口式、全方位的实体服务平台。下半年,对新办公场所进行合理定位和科学布局,按照集中式、窗口式、全方位的要求,配套相应的软、硬件设施,实现交易事项 入驻、交易主体入驻、服务机构入驻的“一站式”交易目标。按照窗口服务标准,建立“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等服务规范,实现平台既能满足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需要,又能为交易各方提供基础保障服务。
    (三)积极参与开发建设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网上运行和服务、交易、监察的有机统一。下半年,中心将继续配合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招管办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建设面向交易各方主体,涵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产)交易、产权交易各领域,集服务、交易、监察于一体的网上交易系统,努力实现全程无纸、全程共享、全程受控、全程安全的工作目标。实现全过程电子化网上留痕、全流程屏蔽关键信息、全方位规范化网上交易,为交易各方和监管部门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同时,按开放、包容、安全的要求,系统向不特定 的代理机构、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等机构开放。
    (四)积极推进交易业务规则的统一与规范,努力提高平台服务的精准度。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的要求,逐步统一现有各类交易的行为规范。积极配合财政等主管部门,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具体操作规程。根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各类交易的规则和标准,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根据无纸化要求,制定网上交易所需各类材料的格式文本。加强对中介代理机构、拍卖人、供应商的联系与指导,提升他们业务素质和水平,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探索建立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考评激励机制,探索推行季度之星、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提高中心的凝聚力、战斗力。鼓励干部职工参与职(执)业资格考试和操作业务培训,逐步做到招投标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基础扎实、操作业务熟练、职业道德优良的招投标队伍。注重舆论宣传与引导,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公信度、透明度的认知。加强课题研究,通过撰写案例分析和信息报道,促进工作人员对业务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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