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副局长 曾泉波

2017-12-07 09:14:49 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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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区空气质量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的话题,请问曾局长,目前我们开发区的空气质量如何?
【曾泉波】:根据余庄前监测点的数据显示,今年开发区轻度污染天气有10天,其中8天是PM2.5超标、2天是臭氧超标,总体优良率达到96.7%,高于市区平均水平95%,和2016年基本持平。区域恶臭现象的频率已明显降低。
现在进入秸秆焚烧的高发期,因为焚烧产生的烟尘对周边的环境特别是对PM2.5和PM10两项指标影响很大,对大家的身体健康也会产生一定危害,因此这里也呼吁农村的听众朋友们尽量采用填埋、堆肥等处理方式,爱护我们的大气环境。

2、开发区今年建成了我市第一套挥发性有机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能否请曾局长为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这套系统的工作机制和作用?
【曾泉波】:好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在线监控平台位于绿谷大道孵化器产业园内,地理位置上处于4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的中心,今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平台通过大气采样系统采集样本后,由在线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进行检测,仪器具有秒级响应速度、高时间分辨率特点,可实时在线监测多种挥发性及半挥发性有机物(VOCs)(如烷烃类、烯烃类、炔烃类、苯系物、卤代物)及恶臭有机硫化物,无需对待分析样品进行前处理,实现快速的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固定站五个气象参数的矫正,可锁定排放污染物的目标方位,第一时间传输到执法设备终端,为执法人员的监管提供有效参考,大大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效率。

3、近年来,经过不断的治理,开发区空气质量确实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有听众反映说在某些时间段,还是能闻到臭气,那么接下去我们还将有怎样的治理措施呢?
【曾泉波】:开发区空气里的臭味,主要还是来自合成革等行业的有机废气。2018年,我们继续深入开展“清风行动”,重点抓合成革、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有机废气治理,要求企业进一步做好密封措施,保证废气收集率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实行每季度定期监测制度,企业委托第三方监测数据及时上报我局。 同时开发区还引进了DMF集中精馏项目,计划2018年完成建设,建成后将大大减少DMF和分解物的无组织排放,对消灭合成革行业的恶臭将作出巨大贡献。
  最近,我们制定出台了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希望通过对不同行业有机废气的持续治理,争取到2019年底基本消除区域恶臭,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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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们了解到,开发区今年6月份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境剿灭劣五类水”的目标,请问曾局长,接下去还有什么措施来持续改善开发区的水环境质量?
【曾泉波】:是的,通过我们三年多的努力,开发区龙石溪、水阁溪等内河水质都提升到五类水以上,农村85个小微水体全部完成剿劣,生态水环境实现了提升。为了巩固成果和进一步改善,我们将做好5方面工作:
    一是紧盯辖区内河和小微水体,以健全污染防控体系和长效保洁机制为重点,打造一支长效的专业保洁和巡查队伍,提升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点整治水体污染问题不反弹,水质稳定提升。
    二是巩固重点企业环境整治成果,将“污水明管、雨水明沟”实施范围向日用水量50吨以上有污水工艺的企业延伸,杜绝厂区“跑冒滴漏”现象。全面开展“散乱污”租赁企业清理整治,对“厂中厂”企业的污水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是完善城中村截污纳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加强污水处理终端运维队伍建设,完善农村污水运维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级责任主体作用,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建立河长标准化体系,加强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完善水质、排污排水口、污染源、河长牌等基础数据和河长电子化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层层督促各级河长履行“管治保”职责,抓好项目、进度和责任落实。
    五是继续保持高强度的环境执法巡查,推动治水工作常态长效化,重点加强对“剿劣”工作的督查、点评和考核,以时间倒逼进度、责任倒逼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各项治水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5、我们了解到,开发区从其他地区引进了一套雨水口规范化管理办法,已经在重点企业实施了,借今天这个机会,曾局长能否给大家讲一讲这套管理办法的具体情况?
【曾泉波】:好的。今年8月底,开发区已经有42家重点企业完成了雨水口规范化建设。雨水口规范化管理包括明渠明管、初期雨水收集、自动监控和标志标识等规范化内容,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求企业安装雨水口自动监控系统,主要包括阀门控制系统、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和视频录像系统。
    通过规范化管理,可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采样分析等功能,有效提高环保现场监管效率和质量,提升环保监管水平,弥补监管人员不足,实现人工监管向智能化监管转变。打个比方,企业打开雨水口阀门开始排放雨水,立即会有提示短信发送到环保工作人员手机上,自动采样系统立即启动采样,执法人员将在第一时间把水样送检。如果企业在非紧急情况擅自进入监控房实施干扰监测或破坏监控设备的行为,或通过其他方式偷排污水,环保管理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甚至将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拘留。

6、大家都知道,开发区打造了一支环保执法铁军,从强化监管方面保障了污染治理的成效,曾局长能不能给大家介绍下,你们是如何做到的?
【曾泉波】:2016年以来,我们开展了“铁拳执法”行动,以史无前例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展现“零容忍”姿态。
    工作力量方面,管委会班子领导轮流带队,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不定期派工作力量协助,我们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纳入监察队伍,参加夜查和周末查,另外还委托了外包业务,组建了两支队伍每天开展日常巡查;
    工作强度方面,我们5倍于“双随机”的监管频率,保证每周都有一次夜查和周末查,根据工作需要另外安排凌晨查等突击检查;
    工作力度方面,2016年查办环境违法案件54件,处罚金额达425.8万元,分别达到2015年的2.57倍和4.18倍;2017年已查办环境违法案件121件,处罚金额达792.2万元,分别达到2016年的2.24倍和1.86倍,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2人;
    工作纪律方面,我们每次突击检查都采取“三不一直”的执法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所有查办的案件都经过审查小组审议决定后执行处罚,我们执法人员没有遇到一次领导打招呼、为企业求情的情况。
    我们的高压执法对倒逼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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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今年我市各部门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了非常卓越的成效,那我们开发区环保行政许可项目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都有哪些突出变化,给企业带来了哪些便利呢?
【曾泉波】:我们权限范围内的16个许可项目,现在已经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并且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其中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8个项目实现了网上审批,企业可以“一次不用跑”。同时我们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事项的承诺时限,在规定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缩减,进一步为企业缩短项目前期的时间。企业可以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查询办理事项所需要的材料,也可以拨打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8、据我们了解,开发区今年创新管理办法,将企业环境整治情况与企业排污许可证挂钩,实行排污权差异化总量控制激励机制,曾局长能不能请给大家讲讲这项政策的具体内容?
【曾泉波】:好的。我们基于合成革产业生产工艺重新对废水排放量进行核算,并以《核查报告》计算的排污权为基数,综合考虑了企业亩均产值、亩均税收、以及第一轮初始万吨排污权税收等情况,对合成革企业的排污权进行最终核准。
    总体来说,按新系数调整后的合成革企业新一轮废水排污权量,对贡献率高的企业实行了鼓励,对贡献率低的企业实行了限制,部分贡献率极低的企业排污量不足新核定量的20%。这将有力地推动企业进行工艺、设备技术改造提升,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努力往高附加值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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