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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一男子帮人讨债伤人获刑
2017-04-28 20:31:20 来源: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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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也要通过合法方式“讨债”,否则就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昨天,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起去看一下。
2016年8月,被告人王某与朋友汪某等人一起到青田县鹤城街道某汽车租赁公司讨债,因朋友汪某与被害人发生争执,王某便用手打了被害人脸部,致使被害人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
犯罪嫌疑人王某:当时他在那里骂我朋友,我就上去打了,打了然后我就走了。
经鉴定,被害人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按照法律规定,若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会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
法官: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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