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籍被告人赵某曾因两次犯抢劫罪,共被判入狱7年6个月。谁知他刚出监狱,就跑到丽水来骗人了。
公诉人 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赵某虚构自己是宁德监狱管教的身份,以帮助付某的叔叔办理减刑、假释等事项为由,通过银行卡转账,汇款的方式,分4次从被害人富某处骗取人民币9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
莲都区人民法院 法官 林旭红 被告人赵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