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603家企业列入征缴范围
2018-04-12 11:52:54 来源:今日上午,丽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新闻发布会, 丽水市地税局总会计师蔡焕义介绍了丽水市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蔡焕义介绍说,《环境保护税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和开征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该法于2016年12月2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1号主席令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目前,全市认定35个行业603家企业在环境保护税的征缴范围内,其中市级86家。截至4月11日,全市申报环境保护税 484户,申报率达80.27%,申报金额173.37万元。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