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东权

2018-07-10 08:46:42 丽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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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赵局长,二孩政策放开后,我市每年新出生人口的数量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增长,这批孩子很快就要进入幼儿园就读,目前我市的教育教学资源是否能满足适龄儿童就学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请赵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教育主管部门是如何思考和应对这个问题的?
【赵东权】: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从2019年开始,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学龄儿童的数量会出现逐步增多的现象,将会对现有的教育基础设施带来的巨大挑战,因此,提前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不断加大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努力补齐教育资源不足的短板迫在眉睫,我们教育部门也第一时间谋划和部署教育资源供给方面的工作,确保适龄儿童都能上好学。
一是认真落实《丽水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教育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完成教育投资86.7467亿元。其中,2017年全市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续建、新建)教育项目共计108个,实际完成投资19.09亿元。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教育项目119个,计划投资23亿元,拟实施幼儿园项目27个,义务教育项目60个。
二是切实提高教育布局规划落实能力。按照2018年初召开的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大会的要求,各县(市、区)均编制完成了城区基础教育布局规划图,市教育局把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督导室的督政重点内容,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规划项目。落实旧城改造、房地产成片开发、新区建设中同步配套中小学校的政策。大力完善规划跟踪、评估、反馈机制,建立健全人大政协成员视察,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等机制,不断提高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能力,并及时纠偏补缺,真正发挥好规划对于推动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引领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市区基础教育建设步伐。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决策部署,促进市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16年,莲都区专门制定了基础教育“三年攻坚”行动计划。明确提出,2016年6月-2019年8月,用3年时间新建5所小学和3所幼儿园,扩建2所初中,计划总投资9.03亿元,其中政府投资6.63亿元,民间投资2.4亿元。目前梅山中学、碧湖中学扩建已全面完工,城西小学即将完成建设,东港小学和碧湖瓯碧园幼儿园已全面开工,碧湖镇中心幼儿园主体已结顶,长岗背小学已进入初步设计阶段,计划年底开工。与此同时,市本级学校改扩建计划总投资10亿元,其中,投资1.2亿元的附高扩建项目已全面开工,运动场项目已投入使用,教学楼项目即将完工;投资4.3亿元的丽水二中完整工程已全面开工;投资4.5亿元的实验学校丽阳校区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即将于下半年开工。
四是有力保障学前、小学阶段学位供给。按照全市教育发展大会提出的目标,到2019年,全市新增幼儿园学位12000个,到2022年,全市新增小学学位33000个。其中,2018年,全市将力争新增幼儿园学位6000个,小学学位8000个,此项工作已全面列入2018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各县(市、区)将给予重点保障。
随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我市的教育资源紧缺的短板将会得到全面破解,优质教育资源也将吸引更多人才来到丽水,加入大花园建设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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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孩子的入学问题是每个家庭最关心的问题,新生入学这件事总是会牵动很多学生家长的心,那么我们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政策是怎样的?
【赵东权】: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丽水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录取根据房户一致、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市区民办学校招生原则上立足于当地招生。其中,民办初中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面谈)相结合方式开展招生。同时,为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进入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权利,我们根据城区有关公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际报名人数,在公办学校尚有招生余额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分类顺序,采用自愿申报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对于无法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或监护人要送孩子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或到民办学校就读。具体的招生办法,请各位家长朋友关注莲都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或咨询莲都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电话:2132905、2133481。
    另外,对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来人员子女2018年新生入学,我们制定了《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实施办法》,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招生实施办法要求提供户口本、居住情况证明、父母在开发区企业的用工合同、父母在丽水市本级缴满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关于要求父母在丽水市本级缴满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这一点,我们在两年前2016年的新生入学实施办法中已提前预告。对于不符合在开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我们建议家长及时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主持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在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方面,我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哪些具体资助政策,也请赵局长和大家说说?
【赵东权】:近年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全覆盖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学前教育阶段:对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给予保育费资助,资助标准按当地公办三级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执行。
在义务教育阶段:一方面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于享受营养餐,学校每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5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实行“一日一餐”制,餐费标准为每生每餐5元,全年每生1000元。另一方面对在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于享受生均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其中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学生等除了享受生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外,还免除在校期间学费和代收费。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于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对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的各项资助政策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还可以搜索“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你关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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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开展实践活动对少年儿童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培养社会责任感具有重要的意义。暑期已到,我市有哪些可供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地方,请赵局长向听众朋友们介绍介绍。
【赵东权】: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庭的期盼,也是国家的希望所在,孩子的学习行为不单是在学校课堂里发生,也在社会这个大课堂里发生。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中小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充分利用社会大课堂开展实践教育。今年4月,市教育局组织召开了“丽水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来自丽水市本级28个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围绕贯彻落实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全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作了全面深入的座谈交流,达成了共识,明确了任务。6月初,丽水市首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公布,共40家,遍布丽水市9县市区,有绿色生活、红色足迹、文化传承、自然景观、科技创新等类别。市教育局正在制订全市研学实践的指导意见,与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相结合,开发实践基地综合应用系统APP,适时上线供全市中小学生使用。下一步,丽水市教育局将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共同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500家,供广大中小学生选择参加研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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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培训机构鱼龙混杂,根据国家、省里有要求,今年我市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请介绍一下行动方案。
【赵东权】:我们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从5月开始至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以学校和街道(乡镇)为单位,充分调动教育、人力社保、民政、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力量,对辖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联合普查。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教育、人力社保、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类别收集汇总排查情况,“一家一册”建立台账,为开展整治活动提供基础数据。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本着“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在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数据基础上,按照治理内容和要求,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依据各部门的职能,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分步治理。对存在问题但能整改的,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业整改或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2019年5月底前完成。教育、人力社保、民政、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等有关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实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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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面对社会上五花八门的培训机构,家长该如何选择课外培训机构?
【赵东权】:首先,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坚持“一看、二试、三存”。“一看”就是看培训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并且在有效期内),办学许可证是培训机构具有办学资质,可以开展培训的重要证明材料。家长还应要求查看培训机构的收费公示和培训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二试”就是不轻信广告宣传,先让孩子试听一两节培训教师的课,试听满意再签订合同、缴费。应特别注意让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要抵制促销诱惑,量力而行,不跨年度付费或一次性支付高额学费。“三存”就是保存好重要的维权证据,即培训机构盖章或负责人签名的招生宣传资料、培训合同、收费发票。如遇相关纠纷,可及时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第二,请远离非法的教育培训机构。目前市场上有两类培训机构:一类是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私自设立的;一类是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经营范围仅可进行教育咨询服务的。这些非法培训机构由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每年全国各地均有非法培训机构发生重特大恶性安全事故的事例,我区也有类似投诉,因此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第三,请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学业要成长,关键是在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孩子校外培训的作用(尤其是暑假期间),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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