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三项机制”长效管理强化整治

2018-07-12 11:55:28 遂昌县镇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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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快速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速度,建立完善城镇管理长效机制,遂昌县出台“三项机制”强整治。

  一是“奖惩并举”机制。根据督查情况,以奖罚分明促进勤政有为,激发干群积极性。于近日出台《遂昌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奖惩办法(试行)》,将奖惩的条件具体化、量化,以期通过制度提高执行力和效率,将资金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本办法分为总则、奖惩办法、奖励资金管理、附则四部分。主要对2018年考核乡镇(街道)从通过验收、获得样板乡镇、最终得分情况等方面进行不同等级的补助和奖励。并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省级、市级、县级交办整治任务的乡镇(街道)实行处罚,相应扣除一定的资金。
 
  二是“蹲点联系”机制。始终把化解问题、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主要标准,确立县领导联系制,指导具体事项,协调具体问题。自蹲点调研机制建立以来,遂昌县领导多次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联系乡镇现场办公,解决要素保障、项目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仅上半年,金竹镇联系县领导陈永军已专题调研指导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工作4次,就推进"清拆"、特色优化、品味提升、点位打造等实地指导,金竹的小城镇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拆后利用颇具特色。
 
  三是“点评、核查、通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过程性管理。美丽城乡办分组分片督查,加强指导,确保点评通报客观公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对点评通报的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督办,对点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考核时予以扣分和处罚。并改变通报方式,根据整治情况,直接通报乡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继续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做法,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吴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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