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统计调查数据助推高质量绿色发展

2019-12-25 1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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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次第推开、环环相扣,串点成线。统计调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数据质量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要坚持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高质量统计调查数据助推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课、必修课和常修课,掌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纪法深度融合”,把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结合起来,融合学、联动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抓实数据质量提供纪律和法律“双约束”,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和法治保障。

二、坚持学法普法用法执法一体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统计法治是规范统计调查行为的刚性约束,要着眼构建良好的统计法治“生态环境”,推动深学法、广普法、善用法、严执法。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研讨学、联系实际学,促进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面向广大党员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丰富普法形式、创新普法方式、用好全媒体,推动统计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坚持以提升统计调查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重点,严格在统计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统计调查,依靠统计法律法规规范、引导、保障统计调查行为,推动统计调查工作运行在法治轨道上;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统计执法检查高压态势,严肃开展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问责。

三、坚持以高质量数据助推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
      统计调查存在的价值在于服务,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统计调查数据,实施精准监测、精准监督,助推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是统计监督的应有之义。要像呵护眼睛一样呵护数据质量,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狠抓数据质量的思想定力、工作定力,把抓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把优质高效开展统计调查服务作为第一追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落叶知秋”的数据敏感和“快人一步”的前瞻性,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经济预报”“统计智慧”,输送“数字生产力”;坚持把统计调查工作放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定位、谋划和部署,立足服务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坚持精准监测、靶向服务,紧扣“创新运用好跨山统筹、创新引领、问海借力三把‘金钥匙’和致力于生态提标、产业创新、交通先行、改革开路、开放合作、民生改善六个‘致力于’”,做到参谋有道、参谋有方、参到点子上。
      统计法治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净化统计调查工作环境,增进统计调查工作效能,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要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位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站位建设法治政府,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调查,践行好“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统计初心与使命。

来自:
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邬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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