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亿!丽水市区岩泉这块地成功出让!又是被这家企业拍下!

2020-08-03 15:34:58  
点击:

 

16.2亿!

刚刚

丽水市市场二号路与寿元街
交叉西北侧地块

成功出让!

被衢州正丰置业有限公司(碧桂园)拍下!

 

 

 

 

今后将建住宅小区、商店和餐饮店

地块位置其实丽水人都很熟悉

就是岩泉汽车城的西面


土地坐落

市场二号路与寿元街交叉西北侧(详见示意图)。

 

这块地在市场二号路与寿元街交叉西北侧,东面是岩泉汽车城、浙南装饰城。

 

图片来源:丽水人居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土地出让面积

51255平方米(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容积率

2.3-2.4,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控制在1000-2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和绿地率

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

 



住宅建筑高度

≥30米,≤80米。



建筑单体设计

住宅建筑宜采用点式布局,建筑面宽不应超过45米,住宅建筑屋顶形式应采用坡屋顶,并采用封闭式阳台;高层住宅底层均应设置公共活动架空层(且层高应≥4.5米),住宅底层之间应采用架空公共通道相连接,对外敞开并作为公共活动空间的架空公共通道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商业宜沿南侧道路集中布局。

 

围墙设置

提倡建设开放式小区,若需建设围墙,围墙控制线后退城市道路侧不少于2米,其余各侧围墙基底不超出用地红线,可与相邻地块共建共享,围墙形式应为通透式。


机动车出入口设置

宜沿北侧规划支路及东侧市场二号路开设不少于二个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口开口应衔接好与市政道路、公交站、管线(井)等公共设施之间关系。



停车泊位

小区内部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项目配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得低于《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的配置要求。

地下停车空间只允许设置停车位,不得设置地下独立停车库。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规(2015)199号)文件,机动车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含用电负荷和空间尺寸),电动非机动车停车区应按基本停车位设置充电装置。

公共泊车位不应少于住宅总停车泊位的10%,可在出入口附近(小区外)或地下车库相对集中设置并单独划定区域,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



配建要求

1、公共文化及体育设施:配套建设相关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该地块内需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不少于200平方米,该部分面积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3、物业管理用房:根据《莲都区物业管理用房提取和验收实施细则》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

4、建筑景观照明:需由土地买受人负责出资建设建筑夜景亮化工程,亮化工程应与主体建筑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5、其他相关要求:本地块内需配建通信无线接入机房,并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同步做好电子商务服务点(E邮柜)建设。



地块受让后动工竣工时间

动工时间在2021年9月1日前;竣工时间在2024年8月31日前。

 

 

编辑:Three

责编:杨波

审核:樊凯青

终审:管智勇

 

相关热词搜索:

相关新闻

头条推荐

更多

娱乐

关于我们 | 广告发布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 技术支持 | 版权声明 | 编辑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