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名单,在“莲都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教育局)和莲都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莲都教育”上公示3日。莲都区教育局公示结束并经丽水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名单提交给丽水市莲城公证处,经公证处形式审查后,在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微信公众号“丽水公证”上公示1日。以上公示内容包含报名学生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出生年月日6位或其他证件中间4位作隐藏处理)、报名志愿学校等。
录取工作遵循志愿优先、随机派位原则。当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第一志愿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学校前一志愿未招足的计划,在后续志愿报名对象中录取,录取办法同上,直至完成学校招生计划。被前一志愿录取的对象,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录取。当所有志愿报名对象均已录取,学校仍未招足的计划,转为补招计划。有多个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现场抽签确定电脑随机派位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