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发布最新消息!家长们有福了!
2021-07-28 15:29:28为有效缓解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引导和帮助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和国家、省关于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丽水市教育局联合团委、发改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普惠。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二)家长小学生自愿。暑期托管服务由家长小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具体安排,优先照顾暑期看护有困难的家庭子女。同时,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暑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三)教师志愿参与。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教研、培训等时间。团委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四)充分保障安全。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有刚性托管需求的小学生。
有条件开展暑期托管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寄宿)。
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期数和每期时间,原则上每期不少于10天(不含双休日),托管时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托管期间,有条件的学校,学生可以在学校用餐,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
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作业辅导、集体游戏、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进一步强化育人功能,确保托管服务丰富有趣、安全有序。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具体收费标准的确定方式和托管资金的管理要求参照小学放学后托管服务的政策执行,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家庭困难小学生免收托管服务费。
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左右,按照生师比10:1左右配备教师、志愿者和管理人员。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