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7-07 15: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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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事业发展需要,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

2.热爱广播电视事业,身体健康,忠于职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意识。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岗位薪酬

1.艺术中心前台工作人员:1名,要求女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7月以后出生),普通话标准,沟通能力强,亲和力强;具备销售意识,能承受工作压力,并保证既定目标的实现;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熟练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基本操作,细心负责,保证信息整理清晰、准确;热爱孩子和教育事业。

薪酬待遇:试用期2个月,底薪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正式录用后按岗位薪酬标准考核发放。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点击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TbXKz6,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

3.联系电话:0578-2667038

(工作日08:30—12:00、15:00—18:00)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相关事宜。

五.考试考核

根据招聘方案通知应聘者参与后续的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

考试采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体检结果,择优录取。被录用的应聘者原则上需在接到录用通知一周内报到上岗,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须在相关岗位要求的时间点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2.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根据我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根据我公司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3.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生参加考试前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绿码”、提供48小时有效核酸证明、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指定场所,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证明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可通过中国政府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询。考生应遵守本须知所列明的各项要求,且知悉本人如果瞒报相关信息将要承担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本须知基于现阶段下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策略制定,具体措施视疫情形势变化和国家、省、市防控策略调整而及时更新,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丽水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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