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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已有多人被处罚,还有人被刑拘,这种行为不能有

2023-03-24 11:23:04 景宁融媒 龙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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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防火形势严峻

丽水多人因引发森林火灾

被刑拘、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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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将至,近日,移民在外的沈某某回景宁县九龙乡祭拜逝世亲人,因在坟地焚烧纸钱将山林烧毁。目前,沈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这起森林火灾发生在3月15日下午2点左右,事发地点在九龙乡岳口村村委大楼对面的山上。当时,沈某某携带打火机、祭品到山上祭拜亲人,因烧纸钱引发了火灾。
  火灾发生后,九龙乡政府、郑坑乡政府、景宁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立即组织人员上山努力灭火。事发后,沈某某主动找到警方,供述了自己扫墓不慎引发山火的事实。目前,沈某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年以来 

龙泉有多人

在野外违规用火被罚

他们以身试法

我们必须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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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某某,2023年1月1日在龙泉市剑池街道曾家村和砻自然村焚烧疫木,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被处罚款1200元
  王某某,2023年1月27日在龙泉市剑池街道南秦村“宏山垅”山场旁的荒芜果园烧草木灰,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被处罚款1200元
  范某某,2023年1月28日在龙泉市锦溪镇上锦村焚烧杂物,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被处罚款2400元
  翁某某,2023年1月31日在龙泉市八都镇石川村手掌下焚烧杂草,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被处罚款2500元
  吴某某,2023年2月23日在龙泉市查田镇赵麻淤村“飞机岭”山场焚烧疫木,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被处罚款2700元
  林某某,2023年2月28日在龙泉市小梅镇台湖村高坑自然村 “处后山”山场将烟头掉落,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被处罚款1200元
  谢某某,2023年2月28日在龙泉市锦溪镇吴林村土名“石富”的山场烧荒草树枝,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被处罚款1200元
  柳某某,2023年3月8日在龙泉市安仁镇安严村“独立丘”山场炼山造林,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被处罚款2600元

 

 

 

法律依据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一)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的,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补种树木;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清明节将至,各类祭扫活动频繁,加上春天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希望广大市民要选择文明绿色安全的祭扫方式,切勿动用明火。预防火灾,保护公共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文明祭扫观念深入人心,真正做到防火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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