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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

2023-02-06 09:51:17 来源:青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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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萌宝

要上幼儿园的注意了!

 

日前,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青田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3年2月6日起执行。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关于规范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青田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

 

 

 

调整后

保育教育收费

(以下简称保教费)标准

 

 
01
 

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区域内的独立幼儿园(含园区)

省一级保教费 600 元/生·月;省二级保教费 570 元/生·月;省三级保教费 470 元/生·月

02
 

三溪口街道、温溪镇、山口镇、船寮镇、高湖镇、东源镇、腊口镇、海口镇、祯埠镇区域内的独立幼儿园(含园区)及鹤城街道区域内的附属幼儿园

省一级保教费 530 元/生·月;省二级保教费 500 元/生·月;省三级保教费 420 元/生·月

03
 

三溪口街道及非偏远乡镇区域内的附属幼儿园

省一级保教费 450 元/生·月;省二级保教费 420 元/生·月;省三级保教费320 元/生·月

04
 

偏远山区幼儿园

省一级保教费400元/生·月;省二级保教费370元/生·月;省三级保教费280元/生·月

 

 

偏远山区指的是教师享受偏远山区补贴的幼儿园,具体区域包括万阜乡、北山镇、巨浦乡、季宅乡、海溪乡、章村乡、祯旺乡、舒桥乡以及高湖镇良川幼儿园和船寮镇石盖幼儿园。

 

3周岁以下婴幼儿保教费标准可在小班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青田县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项目有被褥费(新入园幼儿)、手工操作材料费和伙食费。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可以按学期预收,多退少补,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盈利。幼儿园首次为幼儿家长办理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通知》规定,除上述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家长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按幼儿的实际在园时间计算应收保教费,多余部分退还幼儿。未评级新办幼儿园按同区域三级幼儿园标准执行,评级后按相应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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