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补贴650万元!莲都区新一轮消费券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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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2026年三季度

汽车消费券

开始发放啦

01

 

活动时间

 


自2026年8月31日起实施,补贴额度用完即止。(根据发放情况可提前公告停止。)

 

02

 

参与商家及补贴对象

 

 

(一)参与商家:本轮消费券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通过莲都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征集确认。

(二)补贴对象: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以开具该企业汽车销售专用发票为准)汽车,并达到一定金额即可享受补贴。补贴在参与活动商家自主折扣基础上使用。

参加活动车辆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消费者个人购买的家用乘用汽车;

2、车辆上牌地需在浙江省;

3、二手汽车、非家用乘用汽车不参与本次补贴。

 

 以下为参与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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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发放金额、路径和补贴标准

 

 

(一)发放金额

本期购车补贴共650万元。

(二)发放路径

本期补贴在云闪付补贴平台申领,在丽水市区(不含开发区)参加活动的车企内购买个人乘用车时按照“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的原则发放。

(三)补贴标准

购买5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元;

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2000元;

购买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4000元;

购买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6000元;

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8000元。

 

本补贴标准的车价认定方式以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载明总价为准。活动期内每名消费者、每辆新车限享受1次补贴,且不得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04

 

补贴申领程序

 

 

消费者补贴由所购买车辆的汽车经销企业负责通过补贴平台进行申领。

 

(一)消费者在政策期内购车后,将身份证、银行卡、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统一销售发票》等材料(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发票号、车架号、车牌号、购车金额、开票日期、机动车登记时间、银行账户等信息)原件提交给汽车经销企业,由汽车经销企业通过补贴平台上传资料进行申报;

(二)补贴平台将自动对材料中的姓名、身份信息、发票信息、车辆信息等关键要素进行校验核验,并以可视化形式向反馈信息校验结果及错误提示;汽车经销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错误信息修改。

(三)系统审核后,由审核人员初审、复核,资料有误者驳回;初审、复核通过后消费者领到补贴。

 

05

 

申报材料说明

 

 

(一)开票、行驶证以及付款日期均需要活动期间,否则为无效申领;

(二)购车价格含增值税,购车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三)参与活动的企业和购车人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消费。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追回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消费者应当在活动停止或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完毕之日(活动停止公告发布日或活动截止时间)起5个工作日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来源:莲都发布 编辑 李建波 责编 莫晓鸿 审核 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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